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我于2015年9月向公司申请休年假五天,可是老板以工作忙为由,只批准了我三天年假,我想剩下两天以后再休也行。就同意了。10月8日回公司上班后,就接到公司裁员通知,于10月10号解除劳动合同,请问:1、剩余两天年假是否需要支付我的工资,2、如何支付,是日工资的三倍吗?谢谢

其他 2015-11-09 02: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