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想咨询一下商铺转租以后承租方和次承租方之间的合同糾紛问題。2年前,我接手表姐的店铺做童裝生意,经她介紹我与房东签定了3年的店铺租賃合同。由于经营不善1年半左右店舖被迫结业。房东之前说过因為人情我的租金比較便宜,所以我不可私下转让铺面,于是我以比自己的租金稍高一點的價格将店铺转租给了现在的次承租方。我与次承租方的租賃合約是雙方一起订立的。整份合約中只有唯一一条:租金付6压1(先付6个月房租并多压1个月房租)最終结算后返还押金给乙方,收房后甲方須出具收据为证,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合同期间如单方违約押金不退)是对甲方利益有所保障的。见乙方很有诚意,如果要草拟新的契约,又要花費时间,不想再麻煩我便在合同上签了。前一年乙方都很准时交租。谁知今年10月底乙方提出11月(也就是這个月,本该乙方交付最后半年的租金)他們不會再交租,要跟我提前解约,我也跟乙方沟通过,但乙方态度坚决。见状我只有重新招租。半个月前乙方突然打电话称有人想租铺子,已經和對方谈妥,還幫我收了訂金,我质问乙方如果有什么事是否有权一力承担责任?乙方這才说帮我约對方见面。与想租铺的人见面后,对方称自己的某间店刚装修,资金有點周转不过來所以租金暫時只能3个月一付,但会多压一个月,压1付3,至於后3个月的租金多半不會等到时间也許提前給清了。乙方也在一旁帮忙说好话,大家交谈一会儿后,乙方从收银台拿了一千块钱递给我,对方此時也写好收据让我老公签名,我们匆匆忙忙只看了个大概,我老公帮我在收据上签了我的名字。后來乙方店员我见签了名,声称已經为店舖找到了“接班人”叫我到時候退还押金,我说不行,要按合同上办,對方一下急了说要是我不退押金他們就不搬走。前兩天乙方老板打電話约我谈店舖的事,见面后乙方问我有什麼想法,我说按合同上办,乙方见我态度坚决,一下发火了再没给我插上话的机会很江湖的对我扬言:现在你这么说就是没得商量你不退押金咯!!那还有什么好谈的!浪费我的时间。我现在告诉你,这个悬钱(江湖语言意思是说不义之财)你是吃不下的,到时间你收得回這铺子,你来找我!说完打开门就走了……我突然想起那天去铺子见付訂金那个人时的场景,我們签名的收据好像写的如果11月10号对方拿不到店舖我就要赔3倍的订金也就是3000块钱给对方。再想想乙方现在的态度让我不得不猜疑他们是一伙的,今天交订金的打电话说要接手店铺了,我告诉他乙方还未到期,他却说已经跟乙方联系而乙方告诉自己已经关门几天,店铺随时可以接手。而乙方从我们见面摔门走了以后,就给我再没联系,给我的感觉像合同对他们无效似的。不知道乙方是不是因为觉得合同无效,就算到时候他真赖着不走我也拿他没办法,才撂下这番狠话。就要到十号了交订金的那边这几天已经打了几次电话问什么时候可以拿铺子了,现在我应该怎么处理呢?交订金那边我是不是要赔钱呢?

其他 2015-11-21 16: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收取了定金如果因为你的原因不能把店铺交给对方使用,根据定金原则你需要双倍返还对方定金,,至于次承租方没有按照你们的租房合同约定缴纳房租,你有权不予退还对方押金,因为你的租期只有三年,且房东明确表示你不得转租,所以你的合同期限满后,房东如果要收回房屋,你就得将房屋退还房东。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