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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河北秦皇岛的,今年10月下旬安装公司在我们小区贴了拆迁公告,我们小区的三栋住宅楼拆完后建两栋高层住宅,他们给的条件是“按房本面积拆一还一,奖励5平米,优惠10平米(1650元/平方米),下房按2平米折成1平米计算面积”,我觉得特别不合理:据说当初房改房的阳台都没计算在房本面积内,这样我就无故失去了两个阳台呀,奖励的5平米实际上我相当于根本没有得到,况且高层公摊面积大,那优惠的10平米其实我也不过是花2万来块钱买公摊了,返迁后的实际(使用)面积并不见得会比现在大,再加上高层的结构不尽合理,弄不好还比不上现在的房子呢!所以这样的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我很不满意,不愿就这样搬走。前段时间好像听人说过国家的哪个部门出台了一个新规定,好像是拆迁比例调整为拆1还1.5了吧,这样还合理一点,尤其是对我们从6+1或平地起的多层住宅拆迁后只能返迁到高层住宅的被拆迁户,在补偿安置面积的政策上就要和返迁到6+1住宅的有所区别,给予照顾,这样才合理一点嘛!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们返迁后的居住面积不低于现有住宅,国家拆迁政策不是也有这样的一个原则吗?可按安装公司的补偿安置办法我们返迁后的安置面积不仅难以维持现有水平,还很有可能要缩水!可安装公司在未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情况下,几个领导就在一起开个会,单方面作出各种决定,今天出个这公告,明天出个那公告,又前后不一致,反复无常:07年10月他们也张罗过一次要拆迁,不知什么原因没了下文,当时的公告上注明返迁安置房的公摊面积不超过20%,可现在却变成了不超过25%,未来高层也从第一次公告的27层变成了现在的24层,关于这些也不知道他们和谁商量过、经过谁的允许了。安装公司只是在墙上贴了那两张纸,其它细节问题也没有个人出面给大家解释清楚,只是让我们把房本土地证交了先搬家,这样稀里糊涂的我们当然不愿意搬了

其他 2008-12-17 20: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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