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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在宁波**工作,我们的工作是宁波**外包给上海***公司,上海***又请南京**服务公司和我们签订合同,合同笠订期限为2014年10月至2017年10月,笠订工作地点为宁波,现**和上海***解除合同,我们问**怎么安排我们,11月5日说待岗,现在又说解除合同,但只赔工龄工资,上海***10月20日还说11月到上海培训,叫我们安心工作,现在又说根我们没关系,要赔偿找**,我们找**主张11月工资及提前一月代通知金,**不认可,只说给一个月补偿金即工龄补偿,现在**人也不来宁波,***也没人,我们该怎么办,应拿多少补偿金

其他 2015-11-09 23:2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实际工作时间主张补偿金
    【追问】我们应该主张多少补偿金合适
    【回答】你工作了多久就主张多久的补偿金
    【追问】那一个月的代通知金我们要合理吗,补偿金主张前12个平均工资合理吗,此事交给你处理怎么收费?
    【回答】您好,已经电话答复,待你们商量后可与我联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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