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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做家具的。2015.10.4日上班,由于公司效益不好于2015.11.8日,提出放长假(没有全厂放假,就三个人。在职期间没有犯过错,也没有签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要求补偿吗?

其他 2015-11-10 09: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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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追问】你好,假如我是4800一个月,那么公平得支付我个人多少工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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