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2004年与前妻协议离婚,孩子归我抚养,协议书上写明女方每月付160元抚养费,至孩子18周岁止。   今年孩子12周岁,现在孩子的教育费用很高,请问女方付抚养费后,孩子的上学费用应由我自己承担,还是女方也应承担一部分?

离婚 2010-12-11 23:0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2004年到现在,已经时隔6年,物价上涨很快,你完全可以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我们代理的案件抚养费没有低于300元每月的,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再次起诉的,要求增加抚养费,增加抚养费的案件几乎是每次起诉必定或多或少的增加,不过160元每月也太低了。 女方应当承担一半的, 协商不成,你可以起诉。如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法律帮助可电话联系 滨州律师王凤玲回复
  • 如果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过高,可以请求对方增加。
  • 可以起诉要求追加抚育费。
  • 可以起诉让女方支付一部分。
  • 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协商,不行就诉讼解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滨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