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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今年3月份在龙岗出差时出车祸,当时老板就不愿意付医药费,而且也没有人派人过来护理,整整住院两个月(是脑挫伤/骨折几处/左眼玻璃体冲血),4月份被认定工伤,2009年2月需要进行骨折钢板拆除手术,之后才能进行等级签定,但是工伤赔偿与个人工次相关,所以想请问下,因为他所在的公司一直是安最低社保标准交社保(每月从他工资中扣除80多元)而他实际工资为4600加提成2%总工程款,他是PLC编程及现场调试工程师,没出事前还有部分工程款大约将近一万元,他现在去要老板不给反而说要降薪水,而他工资都是给一张没有盖章工资条,那么后来的赔偿会怎么计算呢?

争议解决 2008-12-17 12:2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工资条可以作为证据,如是通过银行发放,提供银行交易流水即可。
  • 1、工资是你老公工伤事故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公司应当按照实际工资支付工伤保险费。如果企业按照最低保险标准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时,企业应当补足你老公本来可以得到的工伤保险待遇。2、在停工医疗期内,员工的工资福利不变。 如还有不明确之处,可进一步咨询我。
  • 你丈夫可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终结后再申请伤残评定,根据伤残等级要求赔偿,用人单位拒不赔偿的,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1)需要收集证据证明你老公的工资,如果公司没有按照你老公的工资标准交纳社保,公司应当补充提供你老公的社保待遇。而且可以在合同到期或者你老公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要求公司按照你老公的实际工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2)如果公司克扣工资或者擅自降低工资标准,你老公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克扣的工资及补交社保。若有疑问,欢迎进一步联系
  • 可以结合劳动合同、签收的工资条等来证明工资标准
  • 想办法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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