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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一套二手房,合同约定过户时付首付款和尾款。现在贷款批下来了。房主拖延不去过户。贷款有期限,马上要到时间。银行说额度已经用完了。 合同约定是延期十天可以解除合同,并支付总房款的百分之二十违约金。现在想咨询:1,我们如果房主同意过户,贷款期限过了。算不算我们违约?2.合同签订是西安仲裁可不可以转到法院?3.如果我们十天后申请解除合同,违约金房主要是不支付怎么办?如何能让他支付?

银行 2010-12-10 17: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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