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医疗纠纷调解死亡赔偿金40万多点,医院责任百分之30,家属可以拿到12万多一点,我母亲今年63岁,海南省五指山市城镇居民。律师请帮忙计算死亡赔偿金多少才标准。

其他 2015-11-11 21:4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你母亲的死亡赔偿金为:所在地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x17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你母亲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十七年计算。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你母亲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十七年计算。
  • 什么情况委托律师处理的。
  • 您好,死亡赔偿金的标准为20倍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
  • 你母亲的死亡赔偿金为:所在地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x17年, 你母亲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十七年计算。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你们能够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应该为=所在地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x17,一般情况下是按20年计算,但是因为你母亲已经63岁了,所以只能按17年来计算。
    【追问】还有其他赔偿吗?精神费多少合理?
    【回答】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海口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