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工,12年9月入职签定半年劳务合同于13年3月31日到期。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还在用工,到13年10月才签了第二次合同至14年3月未,劳务合同到期后又没有续签,到14年8月用工单位又换一家劳务公可签定二年劳务合同,但合同没到期,用工单位把工程承包出让我们同新的用工单位签合同,可是用工单位条件降低我们没有改签,原用工单以没有岗位为名降低我们的工资,但签了3次劳务合同我们都没有拿到合同文本,但还给我们交社保,这样的做法是不是认同没有签完劳务合同

其他 2015-11-11 10: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的.
  •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追问】第一次签半年劳务合同,到期后没续签,半年后才又签订半年劳务合同,但合同到期后又没有续签合同,又等半年换一个劳务公司签定二年合同,但合同没到期用工单位把工程承包出去,让我们先解除原用工单位劳务合同,同承包方签订同原单位合同剩余的几个月,但我们没同意改签,于是原单位就以我们没有岗位为由,说给我们开签合同时基本工资1100元,没有绩效工资,但招工时说的工资是2400,等第一次签劳务合同时却把工资给分开,签了3次劳务和同一次也不给合同文本给本人,用工单位是否应当给我们开全额工资,应当怎样办?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丹东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