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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公在上海居住多年,但是因12年的时候临时居住证丢掉了一直未补办,但一直有上班记录及交社保和个税,请问我要在上海起诉离婚可以吗

离婚 2015-11-11 13:2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以上规定,你们夫妻是可以在上海起诉离婚的,但是必须证明在上海居住时间超过1年,上班记录以及社保记录应该是可以证明你们在上海的居住时间的。
  • 这种情况要开到被告居住地居委会证明才可以。
  • 需要有被告的居住证,才可以在上海起诉。
  • 如果能证明被告在上海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可以在上海起诉离婚。
  • 如果能证明被告在上海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可以在上海起诉离婚。
  • 在居住地开具居住证明,一年以上,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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