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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婆婆24年前去世,也就是在我还没过门时早已去世,我公公也没再婚一直把他的三个孩子(两个儿子一个女儿)抚养成人我和老公(我老公是老二)结婚时,公公给我们一套老宅,当时立了协议说:老人永远留有老房的居住权,由于我工作单位离我娘家近同时我的工作也没办法调到我公公居住的村子里,所以我和老公一直在我娘家居住了9年,在这9年中我母亲承担了我们一家人得吃住还包括照顾我闺女一直到我闺女8岁,在孩子8岁的时候我和老公贷款买了楼,当时我父母给我五万,我公公给我5千,搬到新家后,公公就要轮流赡养他(他现在70岁了,且有退休金每月1400元,生活能自理)我老公再外面工作很长时间不回家,我的工作也在我们新家的30里地开外,我早晨6点30上班,中午回不来,晚上5点30回家,所以我母亲就跟随我们搬到楼上替我照看我闺女,可现在我公公要轮流赡养他,我该怎么办,总不能叫我公公和我妈住在一起吧。(轮流赡养我公公其实就是在老大家吃饭一年,每月给老大500元,但还是在我们的老宅居住,一年以后,就到我的新家居住一年且每月给老二500元)

离婚 2010-12-12 19: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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