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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医院因人流术过失造成子宫穿孔,肠穿孔,急性弥漫性腹膜炎未及时发现,上级医院经诊断再次手术治疗鉴定为二级伤残,患者改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该如何赔偿?

其他 2010-12-12 05: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行向主管部门卫生局反应,由主管部门委托医学会作出是否是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
  • 您好!属于医疗损害,可以与县医院协商赔偿,二级伤残赔偿额会比较高,但一般难以达成赔偿,医院会要求您做医疗事故鉴定,周期会拖得很长,并且会涉及到很多比较专业的医学问题,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帮助,使您的权益得到最好的维护。
  • 答:要求医院赔偿损失,首行向主管部门反应,由主管部门委托医学会作出是否是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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