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住的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开发商在今年初聘用了一家新的物业公司,并在区物业管理部门备案,手续合法。但是没有和业主签订新的前期物业合同。这样做合法么?没有合同,就说明什么都没有约定,服务项目、服务质量、费用、违约责任、双方权利义务,怎么约定?

其他 2010-12-12 17: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虽然你们业主没有与物业公司直接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开发商与物业公司肯定签订了合同,而且该合同的部分内容已经写进了你与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所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你们是有法律约束力的。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 不合法,应该有合同,建议协商处理
  • 前期的物业服务房开商是可以指定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