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朋友让我把电脑给他带回家 结果在车上我的行李箱被划, 笔记本被偷走了 请问我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其他 2010-12-16 13:06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 ,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因你是无偿保管朋友的财物,不慎丢失,你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解答供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
  • 你好,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无偿保管的话,除非有重大过失或者故意造成财产灭失的不需要承担责任。 如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法律帮助可电话联系 滨州律师王凤玲回复
  • 无偿保管的话,除非有重大过失或者故意造成财产灭失的才需要承担责任,否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 如果是无偿的保管,除非有重大过失或者故意造成财产灭失的不需要承担责任。 因此你不需承担责任。满意请采纳。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还有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或面谈,孙连波律师将竭诚为你服务。
  • 和你的朋友协商一下,多少赔点钱,有不伤和气。
  • 无责!!
  • 如果你没有过错的话,你无需承担责任。
  • 无偿保管的话,除非有重大过失或者故意造成财产灭失的不需要承担责任。
  • 无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达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