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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孕一个多月,男友要求打掉。女方后来无奈之下同意去手术,男方仅转账2000支付了手术费。手术前后,男方一直玩消失。手术后从未过问过女方身体恢复的怎么样,及无任何保养品或是探病。手术后并一直消失及提分手,男方在女方怀孕后并有劈腿行为。请问女方可以提出索取精神损失费和保养品吗

离婚 2019-10-24 17:5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如果男方是起诉离婚,法院将不予受理。女方在怀孕及产后一段时间内,可以单方提出离婚,但男方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单方提出离婚。该权利是法律对女性精神层面的保护,避免因家庭纠纷影响女性生产及产后恢复。如果男方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友好协议进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果双方在终止同居关系时自愿达成了由一方补偿另一方适当数额的精神损害赔偿的协议,然后一方不履行协议,对方持协议要求履行的,一般应予支持。在司法实践中,“青春损失费”的补偿常常体现为“协议”、“欠条”的形式。对欠条合法性的分析,首先应当看欠条的形成是否是书写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其次还要看是否是对实际发生的精神损害和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补偿,看书写人是否具有一定的过错。如果另一方确实有损失的存在,则持“协议”、“欠条”要求其履行时,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 依据司法解释的内容和在审理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案件中法官的具体做法,我们大致认为可以依据以下几个因素来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1)加害人过错程度,比如加害人是否主观上故意。(2)具体的侵权情节,比如重婚与与他人同居相比,重婚的侵权行为更恶劣。(3)受害人精神损害的程度,同样的侵害行为,因不同的承受能力,受害方的精神损害程度不同。(4)当地经济条件,这主要考虑执行上的问题。(5)其他情节,比如结婚时间的考虑,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投入越多,时间越长,期待将来对方能够回报的就越多。
  • 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诉讼解决可以提出精神赔偿
  • 当然可以。。。
  • 可以提出精神赔偿。 、 、
  • 可以提出精神赔偿。
    【追问】现在完全找不到他.他从9月份一直到现在以忙和其他各种借口不见我也不接电话不回信息.偶尔回一下电话基本态度都很差,怎么开口提精神损失费?费用建议多少?在一起半年多.如果他拒绝赔偿我要通过法律吗?胜算多吗?谢谢您
    【回答】可以提起诉讼,胜诉可能性很大。
    【追问】他的许多信息对我有所隐瞒有虚假成分,我现在不知道他的身份证号和家庭住址。如果我提起诉讼,可以通过律师或者法律可以查到吗?我是上海地区,这个诉讼程序大概需要多长时间,律师费包括所有费用大概需要准备多少?可以申请多少精神损失费?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或者提供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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