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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2月2日在*网络(房屋中介)看中一套价格为58万的二手房,当日交了1000元诚意金给中介,并委托工作人员给业主谈价。 12月3日中介工作人员告知业主愿以57万成交,并给中介公司发出了委托书(复印件,业主本人不在重庆),委托中介代收定金。 12月5日我向中介缴纳了10000元定金,中介也出具了收据,收据上注明是该套房屋的定金。第二天,中介叫我过去重新签订定金协议,叫我把原来的收款凭据拿回去。拿过去之后,发现中介想更改交款日期,并把已交一万定金的收据改为诚意金。我当即提出质疑,并坚决不同意。工作才告诉我业主不卖了。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0-12-18 10: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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