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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声明甲乙双方是夫妻关系,丙丁双方是他们的子女.以下是他们签定协议书的一部分内容:(协议书是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均是自愿的前提下进行) A.经甲乙双方商定,甲将其所享有的该房屋土地属权、房屋产权赠与丙方,所需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再婚后所生子女及其配偶均无权享有甲方所赠与丙方的土地属权、房屋产权;甲方亦无再享有该房屋土地属权、房屋产权,今后该房屋的一切责任及事务均与甲方无关。 B.乙方所享有的土地属权、房屋产权不变,乙方过世后其所享有的该房屋土地属权、房屋产权由丁方继承;如乙方再婚其所享有的该房屋土地属权、房屋产权将无条件赠与丁方,所需费用均由丁方承担。 1)请问以上协议书内容是否违背法律原则? 2)若有违背法律,请指明那条那段违背?又该如何正确书写?

其他 2008-03-09 01: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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