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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在深圳一家手袋制品厂开料车间做开料师傅,工厂前段时间跟我谈话,说现在开料师傅不要那么多,叫我去二楼生产线做事,因为工作环境和薪资问题我没同意。后来又找过我一次,我还是没同意。今天突然说我被解雇了,叫我去签工资单,而且一分钱都不补,我不愿意签。工厂方面说要是不签的话,过两天会把通知单贴出来,到时工厂都不让我进。我想问下,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7-03-24 09: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若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应当按照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即:按照以上计算方法得出结果后再乘以2。
  •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 你好,发生劳动纠纷,应该先和单位协商处理,在协商处理的过程中注意搜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工资水平的证据,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可以进行录音等证据搜集工作,然后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电话咨询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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