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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92年未办结婚登记,93年育有一子,2007年分手,2012年突然向身无分文的我索要50万元青春损失费,在同居期间我打工所挣二三百万全部给了他,1请问我该不该给钱。2我可以结婚吗?

刑事辩护 2016-09-13 06: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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