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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发生交通事故一人死亡13年驾驶证吊销不是法院判的现在能学什么

其他 2017-07-25 16:12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您需要详细咨询交管部门以获得权威解答 希望可以帮到您
  • 您好,建议您咨询交通管理部门。
  • 你好建议咨询交管部门。
  • 你好,去交通部门咨询下
  •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交通事故致行人死亡当然构成犯罪,应吊销驾驶证。如果不是逃逸的,依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年后可以重新申领驾驶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下列情形要吊销驾驶证: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3、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4、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5、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你的描述,符合第5项规定,面临被吊销驾照。
  • 具体由交警部门认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 这种情况您需要详细咨询交管部门以获得权威解答
  • 你好,建议咨询交警大队。
  • 这个你可以咨询交管部门
  • 你好,咨询交警。
  • 到 交通部门咨询 办理。
  • 建议咨询交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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