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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吗,请问女方提出离婚,儿子生活费,是谁承担。

离婚 2016-08-23 06:3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月收入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 父母对子女均有抚养的义务,孩子跟一方生活的,另一方也要支付抚养费
  • 可以起诉解决。
  • 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
  • 你好!未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协商不成可起诉离婚,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 你好,可协议或起诉,抚养权归一方,另一方要按月支付抚养费。
  • 这个跟谁先提出离婚没有关系的,父母对子女均有抚养的义务,所以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按月或者按年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起诉由法院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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