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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此公司5年多,时间为2010年8月1号至2015.11月29号今,其中首次签订合同时间为2010.8.1~2012.7.30,2年,第二次合同签订为2012.7.30~2015.12.31号,3年多,现在已经11月29了用人单位还没有向我提出续签通知,如果到12月31号公司到时提出不跟我续签我是否能得到经济补偿?(经济赔偿计算方法怎样的)还有如果此次公司跟我续签,已经是第三次续签了,我是否能向公司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同意我也不想续签的公司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说明赔偿方式)。以上请各位专家结合说明一一解答,谢谢

其他 2016-07-05 06: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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