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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3年,工作满13个月后,2015年12月3日,已满50岁,女性。公司要求解除本人劳动合同,合法吗???能否领取失业金、是否有经济补偿。

其他 2015-12-03 11: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办理终止合同的手续。若企业想继续聘用的,另行签订劳务合同。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劳动者可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这种情况下,劳动法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所以,用人单位有权不支付经济补偿。当然,如果用人单位有相关政策,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补助,法律也是允许的。
  • 您好,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中止。至于失业金,建议咨询社保局。
  • 您好,可以及时申请仲裁维权
  • 你好!解除合同得看何种原因。失业金领取条件:(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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