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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受雇主指派去另一家医院学习工作三个月,在即将结束学习时老板追至医院以我没回来上班为由当众辱骂我,我现在没回去上班老板要我退还三月工资,我是否该退?我们至今没签劳动合同。谢谢!

调解 2010-12-21 17:2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雇主是经过合法注册的单位则形成劳动关系,依法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带薪接受培训应当为雇主提供相应期限的劳动服务,看你们当初怎样约定的。尽量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你又不再去单位上班,你不好以雇主辱骂你为由不退三个月工资。你可要求单位支付未签书面合同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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