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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如下:该员工于2014年6月份离职,但由于我们这边会计失误没有删除员工信息,导致从2014年10月-2015年10月在个税系统里面显示该员工有两份公司,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及滞纳金,我们这边也愿意承担这部分费用。但是该离职员工要求我们公司开一个证明并要求盖公章(证明要求她以后如果出现有关这方面的所有问题都由我们公司承担)或者是赔偿她一定的费用。所以想问一下律师像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处理。

其他 2018-02-20 12:3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1、依据你的描公司需承担责任。2、建议协商解决。
  • 你好,公司有责任,建议协商解决。
    【追问】您的意思是需要赔偿她吗?
    【回答】你好,需要赔偿造成她的实际损害。
  • 您好,建议协商处理。
  •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内容主要包括:
    1、除工资、薪金外,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也按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11、其他所得
  • 单位无故辞退员工,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试用期被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是无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 你好!可赔偿实际损害,并处理好个税系统中不应存在的错误即可。过多的要求可以拒绝。
    【追问】实际损害只包括个税及滞纳金还是包括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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