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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爷爷过世了那你!但是奶奶还在。爷爷过世留下一百亩土地~但是土地是我爸爸一个人开发的。我姑姑她们有没有权利继承呢?

离婚 2015-12-29 15: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这些土地还在使用期限内,你姑姑们也许已经因为嫁人导致户口已经迁出本地,就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如果你姑姑们又尽到了对老人的抚养义务,作为遗产,她们是有权取得一定的经济收益的。当然,只要家属内部协商认可,分不分、怎么分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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