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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教两个问题:第一是关于劳资纠纷,我十一月从公司辞职,所有手续都办完,但是公司一直不肯结算十月的工资给我,总是一拖再拖。而我跟那家公司之间并没有签订合同,这种情况他们可能赖账,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第二个问题:公司的老板几个月前曾经向我借了5000元,当时说好马上还,也没有打欠条,也是至今不还。而且这个人现在换了手机号,也见不到人,公司其他知道号码的人也不可能告诉我。虽然这个老板没有说不还钱和不给工资,但是却一直交代财务这事要他批准才能进行。而我因为现在失业马上又要交房租,急需用钱,根本拖不起,我该怎么要回属于自己的正当权益呢??

其他 2008-12-21 17:5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关于第一个问题,由于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并未及时支付十月份的工资,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的监察大队举报解决。如不能解决,可向设在劳动局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关于第二个问题,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你若要打官司,就应有老板向你借钱的证据。如有证据,对方不返还借款的,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先主张双倍的工资,借款的事慢慢收集证据。
  • 两个案件分别处理,第一个,可以主张单位支付今年2月以来的双倍工资。第二个,委托律师收集证据后起诉.
  • 可以依法主张双倍工资.
  • 对方没有与你签订合同应当支付今年2月以来的双倍工资。拖欠工资还应当赔偿;借款如果有证据的话可以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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