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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公婆婆有共同的一套楼房和一套平房。公公2006年11月去世,今年婆婆要再嫁,房产证写的是我公公的名字,没有办过户手续,那么我婆婆是否能带走这份遗产呢?我公公死前还有未还得债务,婆婆走了以后这笔债务谁来还呢?我还有一个小姑子,在我公公死后已经出嫁。我婆婆要嫁的这个人也有儿女和房产,要想以后各自分自己的财产,是不是该让我婆婆写个什么材料呢?谢谢!急急急!

离婚 2011-11-25 15:5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公公的债务先用遗产偿还。 房产一半是你婆婆的,一半是公公的遗产,该遗产由你婆婆、丈夫、小姑子等额继承。 婆婆再婚可写一个婚前财产协议,以避免纠纷。
  • 可以。
  • 可带走所继承的遗产
  • 您好!如果您的公公的房产还没有过户,则说明该房产中的一半,作为遗产还没有分割。您的婆婆和您的丈夫是合法继承人,有继承权,对于房子有份额。如果还有债务,则应当是先由遗产用于还债,有剩余再分割。 如需具体解释,请您与本律师沟通。希望可以帮助您解决家庭纠纷。
  • 需要继承分割后才能带走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
  • 继承已经发生,房产本身有一半是你婆婆的,你婆婆还继承了你公公的财产,这些都是老人自己的财产,老人再嫁也是老人自己的婚前财产。为了将来麻烦可以两个老人去做个婚前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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