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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0年3月8日和私家小车发生了交通人身伤害一事。第一次手术在当年3月22日出院,身上还有钢板未取。现对方要求我上诉。我不知什么时候上诉为有效期。谢谢!

其他 2010-12-23 11:53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因为有自发生事故算起的一年时效的制约,所以你可现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在第二次手术后仍可再次起诉,主张二次手术治疗、误工、陪护、交通、营养等费用。
  • 从事故发生后一年内提出,对方要求你起诉是为了便于保险公司理赔。建议你委托律师维权。
  • 病情稳定后及时起诉
  • 在出院以后起诉,可以向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还可以申请法院做伤残等级鉴定,但一般伤残鉴定在你出院后三个月后做
  • 你应在事故发生日起一年内起诉,否则可能会超过诉讼时效。
  • 交通事故侵权属于人身侵权。人身侵权的时效是1年,从受伤之日或确诊之日起算。过来诉讼时效就丧失了胜诉权。你的起诉时间最好不要超过明年的3月份。
  • 因为有自发生事故算起的一年时效的制约,所以你可现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在第二次手术后仍可再次起诉,主张二次手术治疗、误工、陪护、交通、营养等费用。
  • 你要搞清楚你是起诉还是上诉?起诉的话从事故发生起止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上诉是一审法院判决后不服判决的上诉时间,上诉时间只有15天。
  • 从事故日起一年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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