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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和私人老板签订协议的,如果有业务要做就是随叫随到,没有的话就可以休息。现在我在为他工作的时候受伤,因此没有办法继续为他工作,那么他有权辞退我吗?我为他工作时的工资是否应该照常付给我呢?如果他现在要解除协议算不算违约呢?

其他 2011-11-26 03:2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内提前3天书面提出辞职即可,并且这几天的工资也应该发放,劳动者有自主择业权,不需要赔偿对方。不算违约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无论签订的是固定期限的还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单方面辞职都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以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约定违约金,只能限定三种情形,即服务期、竞业限制、保守商业秘密。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你好,初步看来,你和私人老板的协议应该是雇佣合同(不排除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可能),雇佣期间因工作受伤所遭受的损失,可以要求雇主赔偿,工作时的工资当然应当照付,但确实无法继续工作,对方也有权解除合同。
  • 按照合同办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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