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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家庭暴力,对家庭无责任心,有一小孩1岁,女方准备提起离婚,小孩能否女方拥有,未做任何婚前财产公正,经济如何判,女方一直没有工作,(婚姻已2年)

离婚 2008-12-20 23: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离婚,小孩由女方抚养。对婚内共有财产,先对半分,再对抚养费作处理。最后由男方给女方一定的经济补偿(家庭暴力)
  • 小孩随女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财产一般平分.
  • 第一,男方如有家庭暴力,那是法定离婚理由,如果协商不成,那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第二,离婚时,小孩子可由你抚养,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时子女抚养若干解释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孩子抚养教育费,直至孩子十八周岁,抚养费的标准为男方月收入的20-30%.第三,离婚时财产分割问题,结婚后双方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原则上均分,如果对方有过错可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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