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合同没到期,单位要终止劳动合同。但是他们提前两年跟我签了待岗协议,每月只发基本工资2300元,我当时的在职工资是10000元。请问经济补偿应按哪个标准执行?谢谢

其他 2015-12-07 20:3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如果单位和你们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这个需要了解具体情况了才能作出准确的分析
  • 应该以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补偿基数
  • 按照正常工作时工资计算。
  • 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 如果是单位解除合同,你可以拿经济补偿,按你的工作年限,实际工资补偿
  • 终止合同前一年的工资。
  • 应以在职工资为标准进行补偿
    【追问】谢谢您的回答,可是我打12333社保服务热线,他们说是以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补偿基数,如果按这个说法是不是就是2300?补充一下,我领了一年的待岗工资后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追问】还想请教一下,我这种情况的在职工资是10000元呢,还是2300元?谢谢
    【回答】这样啊,那是应该按照2300来计算了。上十二个月的平均月收入
    【追问】您好律师,我在单位工作有15年了,如果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时,年限是以我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还是最多计算到12年?另外,补偿金需要缴个人税吗?谢谢
    【回答】恩,最多只支持十二个月。无需缴纳个税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