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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属于肇事司机,我在驾驶一辆轻型箱体五十铃货车右转弯前行五十米左右,车头右前方大灯灯罩处碰刮到一电动三轮车,使其电动车头碰到路边夜宵大排档的棚柱,致其右腿受伤,对方报警并叫120将其送到医院,做完检查后经医生诊断为皮外伤,并无骨折或脑震荡等病状。对方要求住院观察,药费由我方支付,后协商赔偿没谈妥,按对方要求走司法程序~我是给公司开车的,双方协商我和我公司代表一起,请问现在有什么建议可以给我参考…谢谢

其他 2015-12-09 22: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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