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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产妇《37周双胞胎》因腹泻5天入镇中心院治疗。在住院的第三天出现早产症状《宫开两指,羊水以破》院方要求转院。家属要求用救护车并要医务人员陪送,但医院没有用。当事人自己开车转到上级医院没有一个小时顺产下双女婴,第一个生下来心率只有50,经抢救无效死亡,第二个生下来没有呼吸。请镇中心医院有没有责任啊

其他 2010-12-26 11: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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