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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一名未毕业大学生,原本就读于湖南xx贸易学院,今年23岁,女。2009年2月2日,搭乘别人摩托车行驶公路边,此时一辆农机拖拉机横撞过来,导致我左下胫,脚踝开放加粉碎性骨折,(手术在山丹县人民医院做)当时我们报了案,山丹交警也勘察了现场,100%的责任都属于肇事者,肇事者的车也没有牌照,我所搭乘的摩托车也没有牌照,肇事者不仅没有给我治疗,还说不给赔偿,(因为他是开自己车的给他堂哥帮忙干活,他一心要他堂哥赔偿)治病期间肇事者从未过问,外出务工了,2010年12月21日在张掖市山丹县xx法庭开庭,父母东平西凑给我治疗,可是直到今天仍然没有恢复,医院要求再次进行殖骨手术,我想不通的是肇事者居然说山丹县交警对现场的鉴定是假的,说xx市交警鉴定了,并且还出示了相关证明,当时我们都没有见过市交警,法医鉴定我为8级伤残,被告肇事者在法庭上也否认,所以只好休庭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面临更多后续医疗费的压力,尤其近一年零十个月了,身体仍未恢复的状况,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请求您帮我分析一下,谢谢,谢谢您了!

其他 2010-12-27 11: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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