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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家庭,父母和两女儿共4人,两女儿都出嫁了,但户口没迁,小女儿没办离婚跟别人跑了,2013年父亲申购一套房,要求大女儿付一部分款,该房就是大女儿的(现房还未交房)房产证是父母两人的名,原来住的房是单位房(是危房)2014年单位要求搬迁另建,以房换房,搬到现在的房,房产证是父母和大女儿和女婿的名,刚搬进新房住父亲就因病过世了,刚好大女儿和女婿在,办了后事,同时小女儿刚又生了一小孩在坐月子。满月了才告诉她父过世的事,于是让她回家住(是陪母亲)。其间对母亲不好,母亲开始跟小女儿说过现住的房给她,还没交房的房给大女儿,前提是大女儿所付的房款两个女儿对半付。但小女儿没钱付,说不付钱出来,两套房子她都有继承的权利。(就是有钱拿),请问大女儿应该怎样才能得到未交房的房权,而现住的房该怎样分清继承。

离婚 2015-12-14 21:1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这里面有房屋权属纠纷,也有遗产继承纠纷,如此复杂的法律关系律师是不可能一两话就可以答复的了的,我们也不会在网上给你什么明确的答案,民事诉讼的结果都是很难预料的,随案而定。请尽快联系你所信任的律师,把诉讼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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