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1987年转了城镇户口,本人一直在村里居住,当时村里就收回了本人的承包地,村里的做法合法吗?

其他 2015-12-15 16:1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合法的,土地归集体所有,你已经不是集体的人,应当收回
  •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
  • 你好,属于合法的
  • 在我国,村集体组织成员的认定缺乏统一的法律规定。您的户籍变更以后,通常会被认定为自动脱离村集体,所里村里才会收回您的土地。
  •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是可以收回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 你好,合法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