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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哺乳期,工作无过错。因遭受了上级的言语的"人身攻击",我精神呆滞。与单位多次协商后,解除劳动合同。单位答应给申请失业金了。解除合同书让我先签的字(我对象在旁边看着),单位后添写的解除理由

离婚 2016-11-01 11:5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应该有补偿的。。。。。
  • 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 应该有补偿的
  • 你好:应该有补偿 。
  • 您好,感谢您的信任,如果您不签字在哺乳期内单位是不能辞退劳动者的,所以依您所述您的行为会被为认是您一方或双方在协商后自愿达成解除协议的行为,故不能要求其他补偿了,除非您能证明单位在解除时存在违法行为或有证据证明其在通知您解聘或协商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违背您真实意识的事实为证据才可以推翻上述你签字的事实要求补偿或赔偿。
    【追问】您好!请问放弃经济补偿金会影响我拿失业金吗?如果我将此事的起因如实发布到网上,我会违法吗?
    【回答】您好,放弃经济补偿金与拿失业金无关,所以能成立推定单位以此存在违法的事实,如发布网络前提您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此事实存在,如无此类证据只凭口述会被单位在网络散布的范围损害内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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