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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人在国外,已经4年多了,妻子在中国,但今年9月份也已到国外,最近相处一段时间后,感觉已不能在一起共同生活下去,想离婚,但中国的债务我不清楚有多少,家里还有多少钱也不清楚,问我应当承担多少债务,还有两个小孩的问题,有谁抚养,协议离婚她不同意。

诉讼 2008-12-26 14: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担的为夫妻共同或生活支出的债务。小孩子的抚养由双方协商确定,离婚如果是中国国籍的话,回国办理,如果是外国国籍的话,经所在国中国驻在的使领馆身份认证后可以办理。 可以联系。
  • 您好,您妻子所欠债务与您妻子还存有多少钱您可以直接向您妻子询问,如果您妻子恶意隐瞒财产,按法律规定对该部分财产您妻子应该少分或者不分;如果您妻子的债务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只是她个人债务,对此债务您可不必承担。对于孩子,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考虑归谁抚养,另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以上,也要尊重孩子的意愿。
  • 你好.关于债务.如果是为了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若夫或妻为了一方的除共同生活以外的其他债务未知的一方可以不承担偿还责任.有两个小孩有可能一人抚养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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