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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被车撞右手腕骨折,对方车俩是天津一集装箱。事故发生后对方报案,交通局判定对方负全责,对方在交通局留下押金55000元。我父亲现在住院20多天,医药费花了13000元。杂花也几千元。由于对方车辆有全险,不同意一次性私了,我们还要继续住院,我和哥哥都在广州做生意座飞机跑回来,在加上陪护20多天,我想问我们的损失怎么来算,对方应该怎么赔偿,请速跟我联系13240785568

其他 2008-12-25 20: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保险是没有全险一说的,对方的车辆可能买的第三者保险比较高而已。误工费、护理费是按标准核定的。但是一般是以你父亲的户籍是农村或者城市户口进行核定。医药费是按甲类是100%报乙类85%报丙类一分钱不报,一般保险公司不会给你报完的,你还是要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就起诉,将对方和他的保险公司同时作为被告人,这种官司一般都赢。
  • 首先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赔偿数额,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方赔偿,你们的损失在合理的范围内对方应赔偿
  • 申请伤残鉴定后,依据结果确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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