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想问下,我们国家有没有这样的司法解释:“如果劳动者经过用人单位的两次工作岗位的调整仍然不到岗,用人单位可以直接予以辞退”。这样的规定?谢谢~

其他 2008-12-24 21:4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的情形(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你的叙述不够具体。 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就调整工作岗位与劳动者进行协商,若能协商一致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双方难以达成一致意见,这时,如果用人单位能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劳动者依然拒绝调整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 没有这样的规定
  • 没有明确规定。
  • 没有这样的规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乌鲁木齐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