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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成都修地铁,左手中指末截骨折了,出医院了,公司就没管了,请问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受伤时间,2015年,10月22晚上。

行政诉讼 2015-12-18 14: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及时申报工伤,申报时效为一年,过了一年就得不到赔偿。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需先仲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后,进行劳动能力伤残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标准赔偿。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具体咨询或预约面谈。
  • 你好!可与公司协商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 您好,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终结后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金额须根据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及当地平均工资而定。如协商索赔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 您好,系工伤,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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