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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我家车肇事了。我家交保险费了但挂号公司没给我交.现在伤者花了40多万医药费有谁来承担。

其他 2015-12-18 15:2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应当由驾驶者以及所有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您的车辆属于挂靠形式,被挂靠单位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可以与我联系,帮你研究方案
  • 你好!应当有挂靠公司在保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 起诉挂靠公司
  • 由你先承担,之后起诉挂靠公司赔偿你的损失。
  • 您好,首先要看事故责任如何认定,应当由驾驶者以及所有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您的车辆属于挂靠形式,被挂靠单位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由车主、肇事司机、保险公司共同承担!
  • 伤者的医药费你有责任承担,如果你能证明保险费已经给了挂靠单位,则单位承担最终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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