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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0年11月29号上午,是个76岁的撤脚医生给我针灸的,针灸之后就有明显不适,他说这是针灸的反应没关系,但是到了第二天越来越厉害,特地赶去了他的家里问他,但他还是说没事的,我也就相信了他,回到家后,心里老是不放心,当天下午就去医院检查,检查出是气胸,医生说马上要去市医院进行治疗,我就这样住院了,就做了插管子抽气,住在医院9天之后回家,想问这样的事故应该怎样合理来赔偿?

调解 2010-12-31 06: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陈述,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是由该赤脚医院给诊治造成的(如诊疗的资料),你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然在这之前,你可以先与他协商处理此事,如果对方愿意自愿赔偿,可以签订一份赔偿协议,如果对方不愿意赔偿,而其又没有医师执业资格的或者办理许可证的,也可以向当地卫生局举报,并要求处理他由此给你造成的饿伤害
  • 属于医疗事故,可以申请确定后,再要求赔偿.
  • 如果是由于他的原因导致了这次气胸,那你可以就他所实行的侵害行为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 您现在需要将住院、治疗等发生的费用票据保存好。 可以先与他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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