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公司雇了一个退休工人做夜班值夜,(未签订劳动合同)年龄58岁。一个月前,早上起床时突发脑梗,我们发现后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救治。现正在恢复治疗中,期间公司及时给予3000元慰问金,并多次到医院看望,在员工中发起募捐。现家属以工作时间中发病为由,要求公司给予补偿医疗保险未报部分3万多元,是否合理。我们该如何做才好?谢谢

其他 2010-12-30 22:1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不合法,无需支付
  • 视其是否真正退休,若没有退休,是否在缴纳医疗保险而定。
  • 不合理,更详细解答欢迎电话免费咨询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根据以上规定,这个退休工人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其要求报销医疗相关费用不合理。
  • 不属于工伤,对方的要求不合理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其不属于工伤。
  •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