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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一年多了,有一个七个月的女儿,她脾气不怎么好,动不动就离婚,有一点不顺着她就闹离婚,在怀孕期间闹离婚,还自残,因为这我打过她,所以我一直让着她,只要我在家尽可能的不让她做什么,她对我父母有意见,但又不让他们和我两分开,多次在我面前辱骂我父母,我都不做声,现在又因为一点事,和父母吵架,现在又要闹离婚,我让父母搬走住,她不同意,扬言就是窝曲他们也不让搬走,还说他们还没办完事,就是说钱给的少,我和她沟通,讲话他不理,还骂我,说必须离婚,我有她和我的通话录音,不知道离婚对我来说有什么利弊没有!我们家钱都是她管着,去年刚结婚她就说还帐,我没说话,还她姐三千,在他弟那三个月,两万一,花完了,我当时在哪,我也没见花哪里去,她说没了,这孩子办酒席收的钱,我说就给孩子买奶粉用,她姐打电话买房要钱,我说不能动孩子的奶粉钱,她就和我闹,她家里的人都打电话说钱不借给她姐了给压力,他和我闹离婚,孩子生病,打电话威胁我让我父母出钱,要是我说不字就离婚,我给她三千一分没动,在我家住,她吃饭,买菜都是我父母出钱,就因为一点事,我父母说煤气人家给的不够,要换一家,她就不乐意了说不让她吃,不让她用了,打电话就骂我,和我闹离婚,你说我该怎么办,那是我父母,我就算了,她也是有父母的人,为什么最低的尊重就没有,一点婚姻概念也没吗?动不动就闹离婚,我和她离了,对我有什么利弊,

离婚 2017-12-28 18:42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抚养权归属有争议的,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全部或部分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 起诉离婚您需要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最长时间6个月左右,建议将双方具体财产情况、子女情况咨询律师,再进行起诉。哺乳期的孩子一般会判给母亲。
    【追问】现在是女方提出离婚,她什么都听她家里人的意见,不听我的,总是拿一句什么都听你家里人的,我一点自由都没,这句话来压我,记得领完结婚证我给我丈母娘看结婚证时,我们说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她妈看过说没事好离婚,麻烦你,目前我不想把孩子给她,因为她的个人原因我不想让孩子和他一样,失去了属于我们尊老爱幼,有道德观念的孩子,她还小,不想让她受到什么不好的影响
  • 可以协商离婚或者起诉离婚
  • 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没有特殊情况除法院允许的,男方此时不能提出离婚。第二、女方分娩一年后,男方或女方均可提出离婚,但如是因为男方外遇原因,女方可提出赔偿之请求,在夫妻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多分。
  • 您好!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法院是会受理的。,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是男方起诉离婚的,女方可以申请上诉。
    是女方申请起诉离婚的,当然男方在一审判决书下达之后15天以内也可以上诉。
    《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女方三期:孕期、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哺乳期,男方无权起诉离婚
  • 需要自己来定。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您好!协商不成可诉讼离婚。孩子2周岁之内一般会判给母亲,如果母亲不要,可以给父亲。建议您来电详询。
  • 您好,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诉讼离婚。具体细节欢迎来电咨询。
  • 你好,你们之间需要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诉讼处理。这是民事案件的基本原则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参考如下法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如不能协商,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追问】我是男方,女方现在动不动就离婚,有一言不合就离婚,我们是别人介绍的,订婚和彩礼花了七万多,中间她提出过不结婚,甚至说到把彩礼退换,不过要分期还,由于中间她怀孕了,我们不得婚期提前,结婚前还找各种理由,以一句家电不合适,为借口张口要两万,最后协商一万,前提买家电结婚什么他家一分也没出,因为这个她家里人还和我家生气,我给她父母送钱,她父母不要,最后还说彩礼钱一分也不会要我们的,结婚了全部带回来,可是结完婚,我就见到我给她送的一万,其他的一分没见,结婚一年来,不管什么事,一句不和她意就闹自残,几次我开着车在行使中要跳车,因为这我们吵过架,我打了她,由于打她我不对,所以对她更是服从,不过她还是会一各种理由和我父母闹矛盾,和我闹离婚,我父母和我分开还不同意,她还说要和他们在一起就是要闹,气他们,和她聊天说话她吐出真言,就是父母还有很多事没做,做完就可以走了,她的要求有点高,毕竟父母都六十的人了,她的要求我粗算了一下要两万左右才能完成,不过后期还要把我们带孩子,养孩子费用只有我父母承担,,在有了孩子以来除了奶粉钱感冒发烧什么的都是我父母出钱,就包裹生孩子钱都是我父母出的,在我家吃饭买菜他不花一分钱,就因为我父母聊天说个煤气不够用,要换一家煤气,她说是说她浪费,不让她吃。就和我闹离婚,作为老人他们说句话不多吧,不说尊重,他们做的那么多为了什么?我问过她,我们是一家人不,她说不是,她和她家里人才是,我说我和你结婚了不是一家人?想了半天,和我是一家,和我有关系的都不是,面对她的个人理论,我无语,都一个星期了,她还闹离婚,就是离婚我个人想把孩子要回来,跟着她我不放心,关于财产,都是我父母给出钱买的,他家里一分也没出,最多也就我一年的工资。不过我知道的,她在结婚后以婚前借她姐三千为借口,给她姐打了三千,从结婚到过年三个月,两万花完,详细的取向她没说,不过我跟着呢,每天她的花销不超过两百,问过她,一问都要对我发火,小孩子办酒席收一万四,她对我说收八千,她姐说借两万,我说没有,让我去别处借我没去,最后她说一万,我质问她就收八千你哪来的一万,借钱又借不出。她才说出她藏了四千,加上朋友红包,筹够一万四,我说留给孩子作为应急钱,她和我冷战,闹矛盾,离家出走,为借口,最终还是借出一万~……对于我目前来说,我不想离婚,毕竟好不容易建立一个家,她这样闹,动不动就离婚,我该怎么办,和她父母说也行不通,因为她父母也不是特别讲道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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