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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都不是一个省的,我们现在想离婚,双方都不愿意去对方所在地,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可以不到庭吗

离婚 2010-12-31 11:0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有特殊情况,原告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可以不到庭。
  •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⑨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疗的除外。 《贯彻若干问题的意见》 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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