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0年12月27日 事发地点: 新疆-奎屯市 事发经过: 2004年我单位**棉纺织厂政策性破产,全体员工买断工龄(每年按750元),留在新单位工作的员工,买断工龄的钱必须留在新单位,新单位,称作***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每月付给利息。 2007年,本人工作期间受伤,鉴定为伤残5级,单位无法安排工作,就按照工伤条列办理了工伤离岗手续。今年有一民企参股我单位,民企占股份80%,国资占20%。现全体员工身份转换,***纺织现改为锦孚股份责任有限公司.买断工龄。原2004年买断工龄的钱与本次合并计算(统一按每年1600元。请问: 1:现本人想享受原工伤离岗待遇,不知是否合理? 2:我与***签了长期劳动合同如果随着员工身份转换是不是意味着劳动合同自然就终止了.3:2004年破产压在厂里的经济补偿金当初是按750元,可现在通知说前面和目前的统一按1600计算,如果我还能享受原待遇的话,我按750元还是按1600元计算呢.5:单位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能不能强行停我的伤残津贴。如果停了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0-12-31 10:2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