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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在公司工作八年了,公同原来是两个老板,但最近有一个老板撒资,而且是法人代表,那我们应不应该得到八年的培偿?

其他 2015-12-22 12: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向劳动局投诉的。
  • 你好!用人单位没有注销,劳动关系不变,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这个是向劳动局投诉
  • 你好,公司现在是宣布要解散吗?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五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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